金堂县乡(镇)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2015年评分细则

发表时间:2015/5/19 14:46:34访问次数:2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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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堂县乡(镇)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2015年评分细则

评估对象

            准(100分)

   

评估结果

一级指标

二级指标

自评

县评

乡镇

人民政府

A1、确立教育优先发展地位(20分)

B1、确立教育优先发展地位,把发展教育列入(党委)政府重要议事日程,建立健全乡镇领导联系学校制度,及时研究解决教育问题。

B2、建立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。建立乡镇(街道)职能部门、村组(社区)教育工作责任制度,签订或下达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。

B3、利用教师节等切实开展尊师重教活动。

B4、协调做好学校规划布局调整工作。

有制度、有计划、有措施、有成效得分。未建立领导联系学校制度、教育工作责任制度或未层层签订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扣1-5分。职责范围内的教育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造成严重后果扣1-5分。未切实开展尊师重教活动扣1-5分。学校规划布局调整工作中出现推诿、扯皮事件,产生不良后果的扣减5—10分。

A2、控辍保学工作(20分)

B5、强化政府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职责和工作职责,做好控辍保学工作。开展《义务教育法》等教育法律法规宣传,依法做好适龄儿童、少年组织入学工作。

B6、做好防流控辍工作,确保残疾儿童、随迁农民工子女、困难家庭子女等所有适龄儿童接受完成义务教育。

B7、小学年辍学率低于0.5%,初中年辍学率低于1.0%

B8、强化当地政府对辖区内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协调,杜绝乡镇、村组干部参与有偿招生、非法招生(尤其中等职业教育招生)的现象,确保当地阳光招生政策的全面落实。

有制度、有计划、有措施、有成效得分。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就近入学,小学年辍学率高于0.5%、初中年辍学率高于1%扣减5-10分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低于95%,扣减5-10分。未开展辖区内适龄儿童、少年组织入学工作或工作不到位扣减1-5分。

有违规招生或参与非法招生现象的扣减1-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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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3、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(20分)

B9、建立长效机制,做好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周边治安、交通、文化、餐饮和卫生环境等综合治理工作,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。

B10、坚持定期协调公安、城管、交通、文化等部门,加强对“OK厅”、“网吧”、“游戏厅”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执法检查。

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好,为教育发展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营造良好氛围、辖区公众满意度较高得分。工作不力、发生责任事故扣减10—20分。被举报、被曝光且查实的扣减20分。

A4、加强社区教育工作(20分)

B11、加强社区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,整合社区教育资源,完善社区教育机构,保障社区教育工作人员和经费,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工作。社区(村)教育工作站覆盖率达到每年度县级指标(6分)。

B12、积极开展辖区内社区居民教育活动,社区居民教育率达到每年度县级指标(2分);积极开展辖区内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活动,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率达到每年度县级指标(2分)。 

B13、加强社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,有一定数量的专、兼职教师,有相对固定的志愿者队伍,有教师及志愿者培训计划、过程记录(3分);社区教育工作成效显著,特色突出,创建工作有成果(2分)。

B14、社区教育办学硬件设施达到标准,教育资源充分利用(3分);重视辖区内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,社区教育资源和校外活动场所向学生无偿开放,学校资源向社区居民开放。(2分)。

有制度、有计划、有措施、有成效得分。

各级组织机构建设不完善,领导不得力扣1—2分;教育资源整合,保障工作人员和经费(不低于辖区内人均0.3元),开展社区教育工作存在不足扣1—2分;社区(村)教育工作站覆盖率未达到每年度县级指标扣2分;社区居民教育率未达到每年度县级指标扣2分;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率未达到每年度县级指标扣2分;社区教育专、兼职教师和志愿者队伍在数量、培训实施方面不达标扣1—3分;社区教育工作无成效,特色不突出,创建工作无成果扣1—2分;社区教育办学硬件设施未达标,教育资源利用不充分扣1—3分;社区教育资源、校外活动场所按要求向学生无偿开放不符合要求扣1—2分。

A5、关爱留守儿童(10分)

B15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、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。

建立工作制度、有工作机构及措施、社会参与度高、成效明显得分。无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或制度流于形式扣减1—5分。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不到位扣减1—5分。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发生责任事件扣减5—10分。

A6、发展农村幼儿教育(10分)

B16、关心、扶持区域内学前教育事业发展,履行承担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责任,关心、扶持区域内早教事业发展。

B17、抓好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监督管理。依法清理整顿、撤并取缔非法办学办园。

工作有成效,公众满意度高得分。未履行好发展幼教责任扣5-10。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监管不力,被举报、被曝光且查实的、或发生责任事故的扣减10分。辖区内存在非法办学办园扣减5—10

主办单位:金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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