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对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

发表时间:2021/8/27 17:04:13访问次数:168

 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(2021) 50号)要求,开展对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满意度调查。
    调查时间: 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。
    调查对象:社会人士、教师和学生。
    填答方式:扫描“中国教育督导”微信公众号二维码,选择“关注公众号”,点击首页底部“互动平台”,选择“政府履职情况调查”,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,选择相应问卷填答;选择“举报平台”,进入举报系统留言,提供举报线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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